使用權房子女兒能繼承嗎?
一、使用權房子女兒能繼承嗎?
只有使用權的
房產不能繼承。被繼承人只是公有房屋租賃關系的承租人,因而生前對其居住的使用權房沒有所有權,其子女或親屬不能將該使用權房作為被繼承人的
遺產來繼承。
死者生前擁有所有權的房屋,在公民死亡后作為死者的
遺產來處理,繼承人有權繼承該合法
遺產。而公有使用權房,其所有人一般是房管局或房管局下述的事業單位,死者生前對使用權房只享有使用權,確切的說死者只是公有房屋租賃關系的承租人,因而生前對其居住的使用權房沒有所有權,其子女或親屬不能將該使用權房作為死者的
遺產來繼承。如果其子女或親屬不具備成為該使用權房新的承租人的條件,則該房屋只能被國家收回。
二、關于如何辦理
房產繼承公證的問題
關于
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
具備以上兩個證明后,法定繼承人再帶著本人的身份證和
房產證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證明即可。上海市各區公證處本網站首頁均可查詢。
3、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
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
房產的繼承。
三、到
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房產繼承的程序及收費標準
(一)
房產繼承需提交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注:
A、若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窗口領取);
B、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托書或公證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C、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
執行通知書;
D、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辦事程序流程示意圖:
房產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領表——收費窗交費—收件窗交件—發證窗口領證。
(三)收費標準
1、交易手續費:1元/平方米。
2、登記費: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稅:5元/本。
(四)領取
房產證需攜帶證件
1、已交費的發票;
2、繼承人身份證;
3、收件清單。
注:領取房證時,需產權人到場,若產權人不能到場,需提交委托或公證書。
使用權房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房屋,租賃價格比較便宜,由于房屋的租賃主體并沒有所有權,故此是無法按照規定繼承的。對于其他有
房產證的房屋,繼承時,首先需要對房屋面前的價值進行評估,然后需要辦理公證之后才能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