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征地補償,給集體還是給農戶?
農村征地補償,給集體還是給農戶?
一、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怎么賠?
1.前面說過,征地補償款共三個部分: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其中,安置補助費、青苗費是直接支付給被征地人的,土地補償費給村集體。
2.補給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并不意味著歸集體所有,被征地人一點都得不到。土地補償費由村集體統一分配,具體如何分要經村民代表大會決定,但在分配時,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權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給被征地人另行調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給被征地人一些款項作為補償、而沒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給所征地的土地補償費。
二、土地補償費在村集體內部如何分配?
《征收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地補償費分配使用辦法》規定,土地補償費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以任何名義,侵占被征地農戶依法享有的土地補償費;不得違法劃分老戶、新戶、女兒戶。具體分配方法,分三種情況:
1.土地被全部征收,其土地補償費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給被征地農戶,剩余部分留給村集體經濟組織。
有一點特殊的是,如果土地被全部征收的同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撤銷建制的:土地補償費80%分配給被征地農戶;其余20%平均分配給征地補償方案確定時,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成員。
2.已確權確地到戶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其土地補償費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給被征地農戶;其余20%留給村集體經濟組織。
3.未確權確地到戶的土地被征收征用后,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給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成員;其余部分留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