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簽勞動
合同,請求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有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后,規定時間內沒簽勞動
合同的,從第二個月起要接受雙倍工資的處罰。不過,請求雙倍工資時要明確訴訟時效的規定,否則可能會失去時效優勢。
公司沒簽勞動
合同,員工請求雙倍工資時,訴訟時效是從員工知道或應當知道的合法權益被侵犯后一年內。
并且,實踐中是以沒有簽訂勞動
合同的第二個月發工資之日起開始計算一年的訴訟時效,所以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又是逐月失效的。
另外,一旦公司及時補簽勞動
合同,也將直接影響請求雙倍工資,并且實踐中是法律不再支持員工的請求,即會拿不到雙倍工資。
確定還在一年的訴訟時效內,員工要按照以下步驟申請
勞動仲裁:
1、先要準備好以下材料:
(1)勞動爭議申訴書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詢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一份;
(3)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復印證據資料一式三份,如勞動
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2、向有
管轄權的
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區、縣的
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最后,跟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后,公司又不及時簽訂勞動
合同的話,將會直接影響員工的合法權益,所以員工要積極找公司協商簽勞動
合同,并且可以協商請求支付雙倍工資。若是提出該請求受有壓力的話,可以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