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加老婆名字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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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想要加老婆的名字時,應攜帶結婚證、身份證、
房產證到當地的
房產交易大廳,繳納相關的費用20天左右審判下發。辦理時還應按照辦理程序,遞交相應的證明資料,辦理結束后確保這類
房產的合法權益進行辦理。
一、
房產證加老婆名字如何辦理
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主要流程如下:
第一、帶好三證(即結婚證、身份證、
房產證)正本以及復印件。
第二、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
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一個號碼,然后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第三、辦理
房產證上面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
房產證。
在
房產證上加上妻子的名字需要以下手續:
需要由夫妻雙方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1、
房產交易產權登記申請表;
2、結婚證明復印件(校驗原件);
3、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校驗原件);
4、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收回);
5、申請報告;
6、夫妻雙方
房產約定書(一方婚前取得
房產約定為雙方共有的或夫妻婚后取得
房產約定為其中一方所有的須提交該件,如雙方或一方不能親自到場辦理的,須提交委托書及經公證的約定書)。
二、擴展資料:
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
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
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
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
房產賣契,原則上
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
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
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這類
房產一旦加上老婆的名字后,這類
房產的歸屬權就屬于當事人員雙方。如雙方
離婚時,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計算。合理的分割這類財產,對自身的財產進行保護。當事人員在辦理時,應慎重的考慮這類名字的增加。
房屋在買賣的時候,如不辦理
房產證只做公證的,這類
房產的持有人對房屋的歸屬權益不安全,我國的房屋歸屬只認相關的
房產證明。當事人應積極的辦理相關的產權移交,取得相應的
房產證明才能夠證明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