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夫妻在
離婚協議書上面簽字之后,自己還不放心,還要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但需要注意,
離婚協議書的生效與是否辦理公證無關,那么
離婚協議公證有什么作用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
離婚協議公證有什么作用公證是公證處代表國家進行的一種證明活動,證明其公證的內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對
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也就是對
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一種證明,相當于對
離婚協議書更增加了一重
保險,使
離婚協議書更容易等到履行。可以看出,在辦理
離婚手續之前進行的
離婚協議公證是毫無意義的,因為公證也不能使
離婚協議書生效;而辦理
離婚手續之后對
離婚協議進行公證,相當于給
離婚協議書上了雙
保險,更增加了
離婚協議書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使
離婚協議書更易于履行。二、
離婚協議一定要公證嗎?
離婚協議可以公證也可以不公證,因為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完
離婚登記手續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
離婚協議已公證了,但雙方沒有辦理
離婚手續,
離婚協議也不能生效。這樣看來
離婚協議書公證的意義不是很大,沒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當事人為了
保險起見也可以選擇將
離婚協議公證。三、
離婚協議公證的材料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結婚證;2、子女的戶籍證明;3、
離婚協議草稿;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5、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關于
離婚協議公證有什么作用的問題,我們就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離婚夫妻是否辦理
離婚協議書公證,法律中沒有作出強行規定,因此實踐中可以由當事人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