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的判斷標準
醉酒駕車
醉酒駕車判斷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后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吹氣檢測不納入醉駕鑒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證的標準,對于有醉駕嫌疑的司機必須進行抽血取證。查酒駕中的酒精監測儀器數據,僅是交警前期判斷醉駕的方法,通過對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作出具鑒定結論。
二、醉駕處罰新規定
1、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
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
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三、法律規定
醉酒駕駛機動車者駕駛證直接吊銷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從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將開始實施。修正案對醉酒駕駛機動車行為作出相關刑事處罰規定后,不需要再實行
拘留處罰,因此,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刪去了對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人
拘留的規定。
同時,將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改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對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改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后駕車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將被終生禁駕
根據修改后的法律,酒后駕車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駕駛員將面臨終生禁駕。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后駕車者最少罰1000元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還大幅提高了對酒后駕車的罰款額度和暫扣駕照期限: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罰款從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從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改為6個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后,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
拘留和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此外,對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15日
拘留的處罰,將罰款從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將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改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司機想要知道醉駕有什么辦法不等五年恐怕有點難度,因為我國已經把醉駕入刑了,只要是醉酒駕車,就必須要吊銷駕駛證,并且在五年以內不能考取。這是有法律明文規定的,想要做與法律相違背的事情,就是犯法了,所以,最好還是喝酒以后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