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
離婚的風險其實沒有所謂的假
離婚,法律上是真
離婚,在夫妻雙方看來是“假
離婚”,但從法律上看,在夫妻雙方辦理了
離婚登記手續或者
離婚裁判文書生效后,原夫妻雙方不再是一個家庭,而是變為兩個獨立的家庭。只要在形式上符合新政的要求,就應享受
房產新政關于購買首套房屋的優惠政策,從而達到了規避政策的目的。一方面,假
離婚可能假戲真做,導致家庭的破裂,財產遭受損失。因為夫妻雙方只要履行了
離婚的法律程序,
離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于買房的錢等財產在
離婚前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假
離婚”之后將變成一方的個人財產,另外一方當事人就難以控制該部分財產。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復婚,因
離婚而帶來的財產損失將無法挽回。夫妻本來是為了規避政策假
離婚,但就在辦理相關復婚手續前,夫妻倆發生點口角,一方就理直氣壯地說:“我們可什么關系都沒有,你少管我!”說了很多傷感情的話,最后便再也沒能回到婚姻的原點。另外,即使在
離婚后復婚,仍可能造成財產的損失,給家庭造成糾紛的隱患。因為結婚前雙方各自擁有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擁有
房產等財產的一方不同意變更登記或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將承擔很大損失。因此,夫妻雙方以“假
離婚”所謂合法的形式來獲取房貸優惠存在很大法律風險。“假
離婚”與通過假
離婚證騙取優惠貸款有本質的區別,通過假
離婚證騙取優惠貸款是犯罪行為。而“假
離婚”應屬于道德范疇,是為了經濟利益而做出的不合人倫世俗的無奈之舉。“假
離婚”本身不是違法行為,因為從法律要件上,夫妻雙方履行了正常的
離婚手續,是真
離婚。
離婚后一方購買住房也是公民的權利,購房后雙方復婚,符合婚姻自由的原則,并不違反法律規定。但“假
離婚”在可能導致百姓道德水準降低的同時,還因為鉆了政策漏洞,可能導致更為嚴厲的政策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