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權利對象有哪些?
一、
著作權權利對象有哪些?
著作權權利對象有有對個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著作權歸屬的規定有哪些
(一)一般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
著作權屬于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二)特殊規定
1、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
著作權歸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
2、兩人共同合作創作的作品,
著作權歸合作創作人共同享有;
3、合作創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單獨享有
著作權;
4、匯編作品的
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
5、電影作品和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
著作權由制片人享有;
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造的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單獨行使
著作權;
7、職務作品,除應歸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
著作權歸職務作品的作者享有;
8、受委托創作的作品,
著作權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
合同中約定;
9、美術作品原件所有權轉移,其
著作權仍歸作者享有;
10、
著作權屬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發表權、使用權、獲取報酬權在保護期內依照民法典的規定轉移至繼承人享有;
11、
著作權屬于法人和其他組織,法人和其他組織變更、終止,其
著作權中的發表權、使用權、獲取報酬權在法定的保護期依法轉移至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沒有其承受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由國家享有。
二、
著作權的保護對象包括以下幾種:
1、文字作品,指小說、論文、專著、教材等用文字表達的作品,這里的文字,可以是任何國家的文字,也可以是盲文等特別的文字;
2、口述作品;
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作品,這里的音樂作品,指的是樂曲本身;戲劇作品,指的是劇本;曲藝作品,指的是相聲、評書等曲藝作品的底本;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藝術編排;雜技,指的是有關的動作編排,如果通過演出者將這些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作品搬上舞臺進行表演,則又將延伸產生有關的表演者權,而表演者權是屬于與
著作權有關的鄰接權利;
4、美術、攝影作品,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照片均屬于攝影作品,純粹復制的照片,如證件照,不受
著作權法保護;
5、
建筑作品,是指以
建筑物或者構筑物形式表現的有審美意義的作品;
6、電視、電影、錄像作品;
7、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地圖、指示圖及其說明,值得注意的是,《
著作權法》保護的是這些設計圖紙和說明不能被復制,至于涉及其技術內容,如需保護,則可以進一步適用
專利法或者民法典等。
根據以上規定可知,可以申請
著作權的主體資格并沒有受到限制,不管是個人,還是法人,在
著作權登記的申請通過之后,就是權利主體了,相關權利會受到法律的保護,若是他人對
著作權實施了侵權行為,也可以依法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