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親戚欠錢不還怎么辦
一、自家親戚欠錢不還怎么辦
1、民事訴訟
如果是金額比較大的錢,那么可以考慮民事訴訟,在民事訴訟之前警告下對方,如果再不還錢就法庭上見。
2、用物品抵押
如果某人破產的話,那么沒錢還債就需要拍賣房子、車子等物品,因此,可以讓對方用物品抵押。
二、欠錢不還法院強制
執行程序是怎樣的
1、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
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
執行員
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
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
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
執行。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
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
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
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
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
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2、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
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
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3、申請復議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
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
執行的,申請
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
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
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
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
執行。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
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
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
4、向被
執行人發出
執行通知
執行員接到申請
執行書或者移交
執行書,應當向被
執行人發出
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
執行。被
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
執行員可以立即采取強制
執行措施。
5、采取強制措施
采取強制
執行措施時,
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
執行完畢后,應當將
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
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
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
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
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
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
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欠債不還,雖然說不可以到公安機關進行報案,但是可以由人民法院為我們主持公道。欠債不還情節嚴重的會被判,拒不履行裁決判定罪,這個是刑事案件,會坐牢的,即便債務人進行坐牢,也要進行償還債務,所以大家不要有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