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了還能鑒定筆跡嗎?
人去世了還能鑒定筆跡嗎?人死了還可以筆跡鑒定的,并不違法。因案情的需要,對疑似已經死亡的人的筆跡,可以依法申請鑒定,以確定其真?zhèn)位蛘咝纬傻臅r間。筆跡鑒定指根據(jù)人的書寫技能習慣特性在書寫的字跡、符號、繪畫中的反映,通過檢材與樣本筆跡的比較、鑒別,從而確定文件物證書寫人的專門技術。筆跡鑒定的任務是對可疑文書物證上爭議筆跡或簽名的書寫人作出科學判斷,進而為判斷文書物證是否為偽造、變造提供客觀依據(jù)。二、筆跡鑒定的舉證責任由誰來進行?對筆跡鑒定的申請由誰提出,應當根據(jù)具體案情的不同而分配。當原告所提供證據(jù)達到了證明借貸關系成立或證明了借條系被告所書,完成了舉證責任時,被告如否認是其簽字則由被告申請作筆跡鑒定;當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證明責任時,則首先應當由原告自己申請作筆跡鑒定,從而完成自己的證明責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條是被告所簽的舉證責任后,被告抗辯時,舉證責任才依法發(fā)生轉移,由被告對抗辯事實進行舉證,這是對“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正確理解。三、申請筆跡鑒定程序有什么?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申請方需提供鑒定的檢材及對比樣本(需經對方質證),雙方協(xié)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鑒定機構鑒定即可。具體程序如下:1、由一方當事人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2、經過雙方當事人質證,確定提供鑒定的樣本;3、由雙方協(xié)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鑒定機構;4、鑒定機構接收后鑒定申訴后,憑借自己專業(yè)技術及依法做出鑒定意見;5、雙方當事收到鑒定意見后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注意:申請筆跡鑒定并不一定需要當事人雙方都同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xié)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綜合上面所說的,筆跡鑒定就是對當事人寫的字跡進行鑒定,不管當事人在世還是死亡的話也可以對此字跡進行處理,但在申請的時候就一定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辦理,只要得到的結果是屬于合理合法的,那么所得到的結果才能讓雙方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