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騙1900跨省能追回嗎?被騙1900跨省有可能會被追回,但是由于網絡詐騙1900元,沒有達到法律規定的數額較大程度,不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不能立案偵查,更不可能會跨省追查。按照司法解釋,網絡詐騙超過3000元以上才能立案偵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一)通過發送短信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
醫療款物的。二、詐騙和
合同詐騙有區別嗎?1、在侵犯客體上,詐騙罪只侵犯了公私財產的所有權,是簡單客體,而
合同詐騙罪除了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外,還侵犯了市場交易秩序和國家
合同管理制度,因此侵犯的是復雜客體,這也是為什么詐騙罪屬于侵犯財產的犯罪,而
合同詐騙屬于破壞社會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的原因所在。2、在犯罪客觀方面,詐騙罪主要表現在行為人采取欺騙的行為,使受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而交付財產。詐騙罪的手段多種多樣,不限于簽訂、履行
合同過程中;而
合同詐騙罪是行為人在簽訂、履行
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
合同對方當事人財物的行為。因此
合同詐騙罪的手段僅限于在簽訂、履行
合同過程中,利用
合同手段騙取公私財物。所以區分詐騙罪與
合同詐騙罪的關鍵在于詐騙行為是否發生在簽訂、履行
合同過程中,利用
合同的形式騙取公私財物或者財產性利益。或者說,是否是以
合同這種交易的形式為名進行的,只要正確地把握什么是“
合同”,那么二者的界限就很明顯了。
合同詐騙罪中的“
合同”,應限定為符合
合同法意義上的“
合同”,而不能僅以有
合同出現就定
合同詐騙罪,該“
合同”必須是真正意義上的
合同。所謂真正的
合同必須要符合
合同法第9條規定的
合同基本條款,包括
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及方式、
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等。由于只有被騙超過三千元,才打到詐騙案的立案標準,故此那些跨省被騙1900元的詐騙案件,會由于并沒有達到立案標準,而并不會被公安機關立案處理,所以此種情形,被騙金額較大概率是不能被追回的。若被騙1900元,但并沒有跨省,可能會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