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業秘密的規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規定》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侵犯商業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萬元以上的;(2)致使權利人破產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2、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
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三條的規定:侵犯商業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1)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2)因侵犯商業秘密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3)致使商業秘密權利人破產的;(4)其他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二、侵犯商業秘密罪如何
量刑《刑法》:1、犯本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的“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單位犯本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規定處罰。侵犯商業秘密,是需要受到一定處罰的。我們國家《刑法》當中所規定的侵犯商業秘密罪,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并處或者是單處反罰金,已經造成特別嚴重的情況的,會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