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兄弟欠錢不還怎么辦?最好的兄弟欠錢不還建議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持相關證據材料,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要求對方還款,同時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或者
違約金。《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 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
管轄。二、要向法庭提供哪些證據:1、從書面證據上講,當事人應考慮
合同、借據、公證書和發票等書證。根據人民法院印發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
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
起訴、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證據材料為復制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的,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2、就證人證言來講,當事人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并且要保證該證人可以當庭作證,便于法院庭審的順利進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
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意見》中規定,確認借貸關系一般應以書面借據為準。無書面借據的,必須有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證明。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3、當事人還應注意,所訴的債務糾紛案件是否涉及到有關部門的技術鑒定結論、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等,這些證據具有較高的證明力,也應向法庭提供。三、打債務官司要提供哪些證據要想打好債務糾紛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時,必須提供下列證據:(一)原告(債權人)應提供: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
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么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系的證明人;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兄弟、朋友之間借錢時并沒有約定償還債務的時間,債權人可以自行選擇要求對方還款的日期。向對方
討債過程中,必須要保證
討債的方式合法,否則若是致使對方受傷,那么此時債權人也構成了違法。若是追討不還的,就可以向法院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