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不上交開荒地村里就不給辦理土地確權合理嗎該怎么辦?
農村里私自開墾荒山荒地的現象是比較普遍的,但是這一做法是具有風險性的,比如有的地方農民不上交開荒地,村里就不給辦理土地確權,這就是風險之一,但這些行為合理嗎?農民該怎么辦? 首先,荒地是農村集體土地,如果未經發包,其所有權和使用權都屬于村集體,個人和單位組織是不能夠私自使用的,對于私墾的四荒地,村集體有權將其收回。 而之所以農村存在大量荒地被村民開墾耕種無人管制的現象,也是屬于基層管理人員的失職,但是對于人情社會比較明顯的農村來講,一般只要不涉及利益糾紛,通常也不會去收回耕種的土地,或者說很難收回來,畢竟好好耕種著的土地,村民也不愿意交回的。 因此,村里以交回開荒地為前提才予以確權有可能也是無奈之舉,但是這種做法是不符合確權政策規定的,只要你的承包地沒有涉及到糾紛或者沒有違反政策規定的操作,那么必須要參與到確權中來,至于荒地收回問題,當另作處理。 不過農村自治是常態,相比之下,確權才是更為重要的事,建議就荒地問題和村里協商,比如給一定的時間處理地上作物再收回,或者要求村里給予一定的耕地整治費用或者地上收益賠償,然后交出荒地,參與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