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證據的收集
如果發現配偶出軌了,可以保留聊天記錄、合照、視頻等證明對方出軌的證據。可以將已保存的有關
婚外情證據交由律師查看、判斷,及時在證據收集上查漏補缺。如果情況允許的,當事人還可以通過與配偶面談溝通,將其存在
婚外情的事實落實在證據中。如何與對方溝通、如何保存證據等都是需要根據每個案件來制定,建議委托專業律師指導收集、取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
離婚的,準予
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
離婚證。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在我國
離婚分為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一種是訴訟。
二、通過簽署婚內協議提前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歸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如果想在婚內提前將雙方夫妻共同財產歸屬確定的,可以通過簽署婚內協議的方式將雙方婚后購買的兩套
房產及其他共同財產之所有權歸屬約定清楚,婚內協議只要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一經雙方簽字即生效,并未要求雙方
離婚或辦理協議公證。值得注意的是,婚內協議條款的表述、協議的實際履行、
違約責任等均具有極強的法律專業性,為了保證最終協議目的的實現,建議委托專業律師擬定。
三、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如果發現對方存在婚內微信轉款、為第三者購物等情形,未經自己同意就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第三人,有權
起訴要求確認對方的贈與行為無效,要求第三人返還贈與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