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后逃到外地又自動投案屬于自首嗎
犯罪分子犯罪后為躲避追捕逃到外地,隨后又后悔,想自動投案,希望可以認定自首,獲得從輕判決。但是,因為犯罪分子出事后逃到外地,不是積極自首的態度,所以要先確定是否可以認定為自首。
事實上,按規定法律上認定自首要具備以下條件:
1、犯罪分子自動投案
具體地,以下三種情況都屬于自動投案:
(1)犯罪后,犯罪事實尚未被司法機關發現以前投案;
(2)犯罪后,犯罪事實被發現,但是尚未鎖定犯罪分子;
(3)犯罪后,犯罪事實和犯罪分子都被發現,但是犯罪分子尚未歸案。
所以,犯罪分子出事后逃到外地,并在外地自動投案的,其實屬于以上情形,不是消極自首的情況。
2、犯罪分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即犯罪分子被捉拿歸案后,主動交代自己主要的犯罪事實。這是認定自首另一必須具備的條件,如果自動投案后又不做交代的,將難以認定自首。
不過,犯罪分子犯罪后逃到外地,并找到了外地的司法機關投案,要注意異地
管轄的問題。但是,法律上又明確了異地投案的,也可以認定為自首。
最后,犯罪分子自動投案被認定為自首,是否可以獲得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判決,要看具體的犯罪事實以及自首的情況。所以,若是可能被判處的刑罰較重,犯罪分子及其家屬等可以在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進行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