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腹子可以繼承
遺產嗎?1、依據我國《繼承法》規定: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法定繼承辦理。也就是說,腹中胎兒是需要預留
遺產份額的,應從繼承人繼承的
遺產中扣回。”2、遺腹子指懷孕婦人于丈夫死后所生的孩子,就是孩子出生時父親已經過世的孩子。根據《繼承法》第28條規定: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
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5條規定:“應當為胎兒保留
遺產份額沒有保留的,應從繼承人所繼抄承的
遺產中扣回。為胎兒保留的
遺產份額,如胎兒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繼承人繼承;如胎兒出生時就是死體的,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繼承。”4、 上述法律規定表明,我國法襲律對于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保護的范圍已經延伸到未出生的胎兒。我國《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
遺產份額。”5、根據上述規定,胎兒可代位繼承其父親應繼承的
遺產份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繼承法》第二十八條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道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6、《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
遺產份額。綜上所述,對于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保護延伸到未出生的胎兒,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父親或者母親繼承的
遺產份額,胎兒可代位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