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債權嗎?債權是
遺產的一部分,可以繼承。作為
遺產的債權,必須是在繼承開始時已經存在著的債權,如果在繼承開始后才產生的債權則不能作為
遺產繼承。因
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而產生的債權都是可以繼承的。二、子女債務需要父母負責么?《民法通則》第十一條第一款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八十四條債是按照
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
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按照我國法律規定,18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以自己的行為依法確定、變更和廢止民事法律關系,關承擔其后果。兒子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并且所借款項的用途與父親無關,兒子的借貸民事法律關系僅對其本人有約束力,與其他人無關,父親可以不替兒子償還債務。三、法定繼承
遺產繼承順序是怎么樣的?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綜合上面所說的,以于父母所留下的
遺產只要是屬于個人的那么對于繼承者們就可以依法的獲得,不管是財產還是債權都可以依法的分配,但對于父母所留下的債務只要繼承者們繼承了
遺產就要依法的進行償還,這樣才能保障到他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