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應該怎么推翻假遺囑如質疑遺囑為假,可以舉證推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第六十五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納該證據,或者采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二、偽造遺囑要承擔什么責任繼承法第七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二)為爭奪
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可見,繼承人偽造遺囑且情節嚴重的,才喪失繼承權。何謂“情節嚴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繼承人偽造、篡改或 者銷毀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情節嚴重。”每個人都有立遺囑的權利,并且一個人可以立很多份遺囑,也可以對已經立的遺囑進行更改。如果遺囑繼承人進行篡改遺囑,那么該繼承人會喪失繼承權。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最好找律師代寫,并且到公證處辦理遺囑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