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產權20年到期后續費多少錢
一、房子產權20年到期后續費多少錢?
房子產權20年到期后不需要續費,《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 【使用權續延】土地使用權出讓
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
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
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
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二、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條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權年限續期有如下條件:
1、該塊土地的用途與期滿時的城市規劃不相矛盾。
2、使用人有繼續使用該塊土地的必要。
3、繼續使用該塊土地不影響其他的社會公共利益。
三、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是多久?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四、土地使用權續期流程是什么?
(1)續期申請的提出
土地使用權出讓
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提出續期申請,這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第1款前段對土地使用權續期規定的前提條件。
(2)續期申請的審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后,土地管理部門應在合理期限內,盡快作出答復,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外,均應予以批準。
因為土地使用權到期國家就直接拆除地上
建筑物的這種做法是不切實際的,所以,土地使用權的續期問題現在國家沒有什么統一的政策,具體還是要以地方政府部門的政策為準的,土地使用權續期要交的出讓金標準,隨著時間的推移也會有所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