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拘留對事業單位教師影響嗎?不會有影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 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行政
拘留是
行政處罰的一種,不屬于刑事處罰,所以不影響工作。二、行政
拘留與刑事
拘留的區別有哪些?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
拘留是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強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司法
拘留是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采取的具有懲罰性質的措施;行政
拘留 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采取的,具有處罰性質。2、適用對象不同:刑事
拘留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
拘留實施了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既包括民事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
拘留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不構成犯罪的人3、法律依據不同:刑事
拘留《刑事訴訟法》;司法
拘留《民事訴訟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
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4、適用目的不同:刑事
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殺或者繼續危害社會,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司法
拘留保障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
拘留懲罰一般的行政違法者5、適用機關不同:刑事
拘留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公安機關
執行;司法
拘留人民法院決定,司法警察
執行,交公安機關有關場所看管;行政
拘留公安機關6、羈押期間不同:刑事
拘留一般為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
拘留期限為37日;司法
拘留15日以下;行政
拘留15日,并罰時不超過20日7、法律后果:刑事
拘留先行
拘留1日的可以折抵刑期1日;司法
拘留是對于有妨害訴訟行為人的懲戒,與判決結果無關,可以提前解除;行政
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的處罰綜合上面所說的,行政
拘留與刑事
拘留不同,對于
行政處罰一般是不會上升到犯罪才會實施的行為,從而不會被留案底,對于當事人的生活還有工作是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但對于在處罰了之后就要改過自新,不然同樣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