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是
交通事故責任人對事故損害后果承擔賠償損失和負擔
醫療費用的義務。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必須遵循以下原則:1、 財產損失全部賠償的原則。就車、物損失而言,這是指事故直接損失的全部內容,而不包括事故的間接損失。2、 對人身損害 ,賠償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的原則。對于精神上的損害,視具體情況也應賠償一定的撫恤金。3、 按
交通事故責任承擔損害賠償的原則。即幾方當事人均負有
交通事故責任時,要按照各自應負的
交通事故責任分擔相應的損害賠償。4、 機動車方負無過錯賠償責任的原則。即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
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人員死亡或者重傷,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應當分擔對方10%的經濟損失,但總額最高不超過
交通事故發生地10個月的平均生活費。 5、公平合理的原則。不僅要考慮當事人的
交通事故責任,還要考慮當事人的經濟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