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人還找不到了怎么辦?1、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追計債款。
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2、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3、如果擔保人或保證人,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二、債務糾紛缺席審判的條件有哪些?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
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現實生活當中確實有很多的人,因為到了還款的期限,沒有經濟能力還款就會逃跑。在此種情況之下的話,并不是沒有辦法要求對方進行償還錢財。完全可以通過
起訴,然后對于其擁有的財產進行強制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