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精神病史婚姻是否無效
隱瞞精神病史婚姻不是無效的,但是可以申請撤銷婚姻。根據《民法典》中關于撤銷婚姻的相關規定,一方在婚前隱瞞精神病史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但需要在自己應當知道或者知道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如果已經治好的就不屬于無效婚姻或者對方當事人知道后未申請撤銷的,其婚姻也屬于有效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婚前隱瞞精神病算騙婚嗎
婚前隱瞞精神病不是騙婚,一般的解決辦法就是
起訴離婚。如果覺得對方在騙婚,建議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專業的司法機關來判定處理。法律上的騙婚,是指以婚姻為誘餌,詐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一般是按詐騙罪處理。
三、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有什么區別?
無效婚姻與可撤銷婚姻主要有以下區別:
1、申請的當事人不同。可撤銷婚姻必須由具有撤銷權的婚姻當事人提出。無效婚姻除了婚姻當事人可以提出婚姻無效的申請外,國家有關部門或利害關系人也可以依職權或者依據法律的規定,提出某一婚姻關系無效的申請。
2、申請的時間不同。可撤銷婚姻當事人提出撤銷婚姻效力的申請必須在法律賦予其行使撤銷權的期間內提出,超過該期間,撤銷權消滅;無效婚姻在提出婚姻無效的申請時,往往以客觀是否存在著法定無效婚姻的情形為準。
3、侵害的主體不同。可撤銷婚姻多數為違反私人利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