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樣的婚姻狀態屬于重婚?
什么樣的婚姻狀態屬于重婚?
這樣的婚姻狀態就屬于重婚,重婚其實從字面含義上來理解就是結了兩次婚,重復結婚。很多人一直存在著這樣的疑惑,婚姻里的另一方找第三者,第三者破壞了婚姻,導致夫妻雙方
離婚,和第三者結婚,這樣的情況屬于重婚嗎?
這是對重婚罪的法律規定的誤解的表現。那到底什么是重婚呢?重婚的具體行為表現是什么樣的呢?
重婚是屬于犯罪行為的,根據《刑法》第258條的相關規定,一方有配偶還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是明明知道對方已經結婚了還和對方結婚的,就屬于重婚,將會根據情節的不同,面臨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重婚中有兩種類型的犯罪:
1、與配偶登記結婚以后,又和其他人登記結婚而導致的重婚,這兩次婚姻都是領了證的法定婚姻,這樣的情況在現實中是存在的,因為兩個省市之間的婚姻系統是不聯網的,互相之間信息溝通不暢,這樣的系統漏洞為犯罪分子所利用,欺騙婚姻登記機關,構成重婚。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另一個人雖然沒有登記結婚但是是以夫妻的名義以夫妻的關系進行
同居生活導致的重婚,其中重婚罪屬于“不告不理”的,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沒有向法院
起訴,法院一般不會主動去要求
起訴受理。
如果一方已經
離婚,再婚的情況不屬于重婚罪,這一點必須理解,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在
離婚訴訟結束后,假如最終成功
離婚,不要立即結婚,法院的
離婚訴訟判決書與
離婚證具有同等的證明效力,但是判決書是有
上訴期的,在
上訴期內判決書還沒有生效,這個時候婚姻還沒有結束,一定要等到
上訴期過了,判決生效了再結婚,以免構成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