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不在自己手里就不能
離婚嗎?
近年來
離婚成為了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
離婚率不斷的上升,
離婚的原因也是各種各樣的。有時候雙方之間感情出現問題,但是又無法協商解決,一方想要
離婚另一方卻不同意
離婚,從而出現隱匿結婚證的情況,那么結婚證不在自己手里就不能
離婚嗎?
結婚證不在自己手里就不能
離婚嗎?
結婚證不在自己手里也是可以
離婚的,如果一方隱匿結婚證,另一方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系證明,拿著婚姻關系證明去法院
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時需要準備的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
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
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3)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雙方收入、存款、
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稅證明,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通過以上文章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結婚證不是
離婚的必要條件,在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仍然可以通過訴訟的途徑
離婚,
起訴離婚的時候需要準備好相關的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希望以上的內容可以幫助到大家,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