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賠償責任標準近幾年醫患關系比較緊張,而且
醫療事故也時有發生,這時候在責任認定以及賠償上,就會有一定的標準,不知道您對
醫療事故賠償責任是否有一定的了解呢?那么接下來我們就帶您了解一下相關問題哦。
根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發生
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
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
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已確定為
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
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
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愿原則,并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
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1、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①
醫療事故等級;
②
醫療過失行為在
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③
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不屬于
醫療事故的,
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2、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①
醫療費:按照
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
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
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
醫療費用支付。
②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
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
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③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
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④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
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⑤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
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⑥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
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⑦喪葬費:按照
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⑧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⑨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⑩住宿費:按照
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
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參加
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由承擔
醫療事故責任的
醫療機構支付。
當發生
醫療事故的時候,您也應該冷靜,不要和醫生護士發生肢體沖突,更不要進行私下行為的報復,這樣不僅會害了別人,更會害了自己,應該走正當的法律程序,和醫院達成雙方滿意的協議。如果您需要對
醫療事故賠償責任的相關問題進行更加詳細的了解,律師我們建議您咨詢專業的律師,保障自己的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