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申請強制清算證據是怎樣的
一、股東申請強制清算證據是怎樣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七條的規定,股東申請強制清算,需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
(2)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
二、強制清算需要股東申請嗎
根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應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如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該規定并未明確股東可以申請公司強制清算。股東申請公司強制清算的法律依據是《
公司法解釋二》第七條。該條第三款規定:“具有本條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債權人未提起清算申請,公司股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因此,公司股東是有權申請公司強制清算的,但前提是公司未能自行清算,且債權人也未提起清算申請。
三、股東申請公司強制清算的注意事項
《
公司法》和《
公司法解釋二》并未對強制清算程序作出細化的規定。
股東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清算應當提交清算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和申請的事實和理由;被申請人已經發生解散事由的有關證據;申請人對被申請人享有
股權的有關證據;拖延清算或存在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證據。總結起來,股東在申請公司強制清算時主要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股東身份的證明
股東作為申請人申請公司強制清算的,被申請人就申請人對其是否享有
股權,或者對被申請人是否發生解散事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對申請人提出的強制清算申請應不予受理。
因此,法院在審查申請材料的時候,首先需確認申請公司強制清算的主體是否適格,即申請人的公司股東身份。一般情況下,股東身份可以通過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等公司工商檔案中的股東個人信息、股東出資信息予以證明。在強制清算申請程序中,股東應當提交上述關于其股東身份的證據。
值得注意的是,《
公司法》和《
公司法解釋二》對股東強制清算的申請權并沒有持股比例的限制,即小股東或者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股東也可提起強制清算申請。尤其是在大股東或者公司董事不履行清算義務、拖延清算或違法清算情形出現時,《
公司法》和《
公司法解釋二》賦予了其他小股東或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股東申請公司強制清算的權利。
2、被申請人為公司
申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被申請人已經發生解散事由以及申請人對被申請人享有債權或者
股權的有關證據。由此可知,強制清算申請中的被申請人應為公司。
3、公司解散事由出現的證明
股東申請強制清算,應當明確公司的解散事由。根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百八十二條和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公司解散事由包括: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因此,股東在申請強制清算申請書中,應當說明被申請人的解散事由,并提供解散事由已經發生的證據。
4、不能自行清算的事由
公司即使出現了解散事由,也并不必然導致公權力的介入,還必須滿足《
公司法解釋二》第七條規定的申請公司強制清算的如下事由:
a、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
b、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c、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
隨著行業不斷的競爭,越來越多的公司會被淘汰,公司成立是走法律程序的,那么公司破產也要走法律途徑。公司成立比較容易,但是公司申請破產,要經過各種機關單位的審核,在審核沒有任何問題的情況下,才會允許對外宣布破產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