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怎樣抽走注冊資本款?1、股東之間轉讓
股權《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
股權。2、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股權《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
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
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二、股東違法抽逃出資的處罰標準是怎么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
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抽逃出資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
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給公司、股東、債權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資不抵債或者無法正常經營的;(2)公司發起人、股東合謀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3)因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受過
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4)利用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所得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成為公司股東以后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跟義務,股東不可以在公司經營比較困難的情況下就隨便抽走注冊資本款,即便是自己想要退股,那也得召開股東大會,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規定轉讓
股權,而不是自己抽走注冊資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