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釋開庭會當場宣布嗎?假釋開庭不會當場宣布,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中級人民法院公示假釋結束后送達監獄的釋放日期,但規定了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假釋建議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案情復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一個月。具體時間由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內裁決。《監獄法》第三十二條 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規定的假釋條件的,由監獄根據考核結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假釋建議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案情復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一個月。假釋裁定的副本應當抄送人民檢察院。第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裁定假釋的,監獄應當按期假釋并發給假釋證明書。二、哪些人不適用假釋并非所有的人都適用假釋。假釋的對象只是滿足一定時間條件的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犯罪分子。因此,不適用假釋的人主要有以下幾方面:1、被判處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不適用假釋;2、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犯罪分子,不適用假釋。法律作這樣的規定,是因為這類犯罪是惡性犯罪,具有相當危險性,假釋后可能對社會利益帶來嚴重影響。3、不滿足
執行部分刑罰的犯罪分子不適用假釋。假釋只適用已經
執行了部分刑罰的犯罪分子。具體來說,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
執行13年以上。當然,我國的司法解釋中,對犯罪時未成年的罪犯以及老年和身體有殘疾的罪犯,在假釋條件上有所放寬,這是基于保護青少年以及人道主義等進行的考慮。假釋是由公安機關
執行的,并不存在是法院當庭宣判
執行假釋的情形,但是假釋是由監獄提出申請,然后經由法院的專業人員審核才可以
執行的,故此任何已經被
執行假釋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會在一定的范圍內進行公示。任何假釋者在刑法
執行期間,不得隨意的離開戶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