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兒去世父母繼承比例是多少?已婚女兒去世,女兒的父母、孩子和配偶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原則上均等分割
遺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
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
遺產。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二、已婚女兒去世哪些人可以繼承
遺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綜上所述,當事人去世以后,當事人的法定繼承人之間可以自行協商
遺產繼承比例,協商不成的法定繼承人只能
起訴到人民法院。不過,法院判決
遺產繼承比例的時候,也要綜合考慮法定繼承人的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