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的死亡賠償金算不算
遺產?
交通事故的死亡賠償金不算
遺產。死亡賠償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對死者近親屬所支付的賠償。獲得死亡賠償金的權利人是近親屬,而非死者。故死亡賠償金不宜認定為
遺產。
遺產的認定標準是: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家具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
著作權、
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二、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計算公式是什么?
死亡賠償金的計算公式
(1)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受害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2)死亡賠償金(60周歲至74周歲的受害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
(3)死亡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受害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三、被繼承人因車禍去世
遺產怎么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
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
遺產。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
雖然死亡賠償金不屬于
遺產,但在司法實踐中都是按照
遺產分割方式來分配死亡賠償金的,因為死亡賠償金不是全部都給當事人的配偶和子女的,當事人的父母也是有權利分割一部分死亡賠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