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收宅基地補償費歸誰?
盡管宅基地(集體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但是并不意味著土地征收補償就應當歸村集體所有并由村委會自主分配使用,依法使用宅基地的被征地農戶在宅基地征收時,應當根據征收
拆遷時認定的宅基地面積取得相應的補償。如果征收方或村委會以集體土地歸集體所有為由,拒不向被征地農民給付這部分補償,顯然是在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權利。
提醒被征地農民,遇到征收方以種種理由告知“這部分補償沒有”的時候,一定要提高警惕,自己不清楚的一定要咨詢專業
拆遷律師,不要稀里糊涂就聽信征收方的說辭,少了應有的補償。
2.一戶多宅有沒有補償?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一戶農村家庭只能申請使用一處宅基地,用于建房居住使用,且宅基地面積不能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很多被征地農民因此遇到了征收方以自己宅基地多于一處為由拒絕補償的情況。
實際上,并不是只要宅基地多于一處就一定會被認定為違法占地,而是應當綜合各方面情況進行認定。對于宅基地數量多于一處但總面積之和不超過地方標準的,應當按照合法用地進行認定和補償;對于因歷史原因、合法買賣、繼承或管理部門銜接問題造成的一戶多宅,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給予補償。
提醒被征收人注意,實踐中有很多案例就是地方政府在征收過程中為了加快征收進度、壓低征收價格主觀武斷地將被征收人的合法宅基地認定為違法占地。
如果征收方直接以你的宅基地數量或面積超過規定標準為由拒不給予補償的,先不要驚慌,先咨詢專業人士,弄清楚自己的宅基地是否真的存在問題,不要直接聽信征收方的意見,簽訂被壓低標準的補償協議。
3.宅基地證沒有了還能不能拿到補償?
很多農村宅基地房的修建已經有很長的年頭,有些農戶在宅基地征收時找不到宅基地證,其中一部分是因為自己保管不當丟失的,但更多的是因為地方管理不規范等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證件缺失。
對此,征收方不應該“一刀切”式地認為沒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就是違法占地,就不予補償或壓低補償標準,而是應該客觀地正視這個農村普遍存在的問題。如果有被征收人在宅基地征收時找不到相應的證件,可以在專業
拆遷律師的幫助下弄清楚自己沒有證件的具體原因到底是什么,并通過合法、有效的途徑和方式與征收方建立良好溝通,實現取得合理補償的良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