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借出去的錢算不算
遺產?生前借出去的錢算
遺產,這是屬于債權中的一種,屬于
遺產范圍?!吨腥A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條規定: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
著作權、
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條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
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包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包單位或者接續承包
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
遺產。二、胎兒的繼承權規定是什么?為胎兒保留
遺產份額要注意的問題:在分割
遺產時,為胎兒保留
遺產份額,保留的應繼份額的數額,通常應理解為以能夠滿足該胎兒出生以后,至獨立生活時為止的生活必需為原則,同時也要考慮到被繼承人
遺產的數額,其他繼承人的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等情況。在分割
遺產時,應當為胎兒保留應繼承份額,是繼承人應當承擔的法定義務。如果繼承人在分割
遺產時沒有為胎兒保留應繼份額,或者為胎兒保留的
遺產數額過少,則應從繼承人所繼承的
遺產數額中,按比例扣回適當的
遺產數額,必要時可以由胎兒的監護人訴諸法律,以切實保護胎兒的合法權益?!独^承法》第4條規定,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包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包單位或者接續承包
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
遺產。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生前如果借出去的錢財的話,那么是屬于債權當中的一種,因此也是可以屬于財產的范圍之內的,如果死后的話,可以作為自己的
遺產發生繼承,按照遺囑繼承或者是法律規定的繼承方式繼承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