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房東沒交房租大房東換鎖了怎么辦?
一般按照
合同約定辦理,一方
違約的,可以要求承擔
違約責任,協商不成,
起訴解決。這種情況下二房東已經
違約,大房東有權按照
合同約定收回
房產,損失應當向二房東主張,需要結合二房東、二房東與大房東之間的
合同約定分析。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包括以聯營、承包經營和合作經營等名義,將承租房屋交付給他人使用并獲得租金性質的保底收益的,均為房屋轉租。
二、房屋轉租的條件
1.租賃
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不采取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3.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業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
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4.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5.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須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辦理備案需要提交的資料:
(1)房地產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
(3)房屋租賃
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轉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
3、預租的商品房。
另外,租賃
合同中未約定可以轉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轉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轉租。
承租人擅自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與承租人的租賃
合同。
4.不得違背雙方意愿,有問題,雙方要共同討論。
以上就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的轉租的相關情況,涉及到一方存在
違約的應當嚴格按照法律上規定的程序進行合法的處理,涉及到
違約的行為屬于民事行為,可以首先進行協商處理,如果可以達成一致意見的,那么就不需要提出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