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國企辭退會被記入檔案嗎?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辭退的不會計入檔案的,一般的用人單位是無檔案代理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
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
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
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二、國有企業違法辭退職工的補償金怎么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三、國有企業可以依法辭退職工的情形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
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
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作為國企職工來講,并不需要擔心被國有企業辭退就會給本人以后的工作造成什么不良的影響,除非是被行政單位給辭退的,行政單位辭退當事人一般都是因為有嚴重違法行為,被依法辭退的國家公務員,想再考公務員的話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