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間又被債務
起訴法院會立案嗎
一、服刑期間又被債務
起訴法院會立案嗎?
可以
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
管轄。
二、被告服刑
管轄法院怎么確定?
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道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第九十條 受送達屬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轉交。
三、被告服刑怎么開庭審理?
對于被告是正在被監禁的服刑人員的開庭方式有兩種
將被告押解到法院進行審理,或是將法院的開庭設立到被告的服刑機構進行審理,這兩種方式開庭審理。而至于法院如何將
起訴書送達被告,主要的方式就是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定,如果是被告正在被監禁的,就會送到被告所在的監禁機構進行轉交,如果被告是被采取強制性的教育措施的情況,那么相關的
起訴書就會通過其所在的強制教育機構進行轉交。
其實只要原告的
起訴符合法律規定,針對被告服刑的這種狀況,案件審理起來反而相對簡單一些,因為人民法院有可能會到被告的服刑機構組織審理工作,如果確認被告欠債不還,因為被告在服刑,所以,只能讓被告的財產代管人先償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