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被告到法院怎么辦?
一、欠錢不還被告到法院怎么辦?
1、法院判決了,還是需要積極履行還款義務,否則被申請法院強制
執行了以后可能涉嫌拒不
執行民事判決罪,那樣就可能負擔刑事責任了。
2、《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內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3、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于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容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二、對方的非善意欠債的,應對的方法就是取證,做好
起訴準備:
1.手機短信——證實有借錢的事
借錢后,幾次口頭催款無果,就可以用短信方式,讓對方承認了借錢的事實。然后把對方的回復短信保存起來,這個就是證據。
2.錄音錄像——多方承認借過錢
催款期間,多次給對方打電話并錄下通話內容,隨后刻錄光盤保存。
3.證人證言——證實借錢金額
尋找借錢時,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證人和證言。
通過以上證據,提供給法院審查,法官如果認為提交的手機短信、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證據來源合法,內容符合客觀事實,證據真實有效,那么對方就須承擔還款責任,還要賠償其他損失。
三、《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四、
起訴流程
1、立案。持身份證、借條以及
起訴狀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2、法院立案庭會審查的情況,如果符合
起訴的條件,就立案,并出具立案通知書,告知訴訟權利和義務。
3、立案后,案件會轉入具體經辦法官手里,法官會給對方發放答辯通知書以及權利義務告知書。
4、開庭審理案件,做出判決。
5、如果對方不按照判決或者裁定履行義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強制
執行措施包括:查封凍結財產、拍賣財產、限制高消費,
拘留等,即使現在沒錢,以后一旦有錢了,隨時可以申請
執行。
綜上所述,向人民法院
起訴,應當提供對方借款證據,證據查證屬實,人民法院會依法立案判決,人民法院立案后,應當告知債權人應當履行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