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贍養老人與
遺產繼承順序有聯系嗎?兩者沒有關系:1,贍養年老父母是每個成年子女的責任和義務,和是否有權繼承被繼承人的
遺產,沒有關系;2,如果當事人對老人的
遺產分配有異議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3,被繼承人生前有遺囑的,以遺囑為準,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4,我國《繼承法》對繼承的范圍和份額規定得很明確,當事人可參照處理;5,如果對繼承份額和繼承人的范圍有異議的,可以協商或者
起訴解決。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法定繼承的相關規定:1、繼承權男女平等。2、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3、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4、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
遺產份額。5、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6、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
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7、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
遺產。8、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綜上所述,同一順序繼承人
遺產繼承份額應當均等,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其父親或者母親應得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