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贍養老人可以多分到多少
遺產?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主張多分,具體數額需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
起訴。1、首先,多照顧老人能多分
遺產。2、我國《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3、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
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4、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
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條指出:對被繼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二、分割
遺產時要注意哪些問題根據《繼承法》第26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
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
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
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因此,在繼承開始后,確定
遺產的范圍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1、
遺產與家庭共同財產的區分。2、
遺產與夫妻共同財產的區分。3、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個人債務和整個家庭所欠的共同債務的區分。例如,被繼承人生前所負的債務雖然是以其個人名義所借,但用于家庭消費的,應認定為家庭共同債務。綜上所述,夫妻一方去世,分割
遺產時,應當先將夫妻共同所有財產,分出一半為配偶所有,
遺產繼承前,應當先清償被繼承人所欠的債務,債務償還以
遺產數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