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繼承的宅基地還能修房嗎之前農村蓋房子相對來說是很隨意的,但是現在不一樣,宅基地確權之后,農村的房屋管理有了明確的管理制度,所以現在在農村不論是新建房屋還是翻建,都要經過審批,被批準后才可以施工。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我國土地和房屋是分別實行管理的。根據規定宅基地是農民基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是一種福利性質的,一般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于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實踐中,農民宅基地的繼承問題可以分為下列情況: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可以經批準后取得被繼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則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于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繼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情形處理。依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使用權屬于房屋所有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宅基地不屬于
遺產,不能被繼承,所以你不能直接提出繼承農村的宅基地。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所有,城鎮土地的所有權是歸國家所有,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權就是歸集體的,不是個人的財產不可以繼承,不過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所有權是個人的,這個是可以進行繼承的。財產繼承會根據財產的多少和類型支付財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