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簽的租房
合同想解除要付
違約金嗎?剛簽的租房
合同想解除要付
違約金,在
合同當中可以約定
違約金具體金額。法律沒有規定一個明確的
違約金數額標準,在
合同法中,對于
違約金數額的確定主要遵循一個原則: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按照實際損失計算。按照法律規定,無 論哪一方提出的損失數額,都必須自行舉證加以證明。因此對于租賃
合同解約的實際損失,可能面臨舉證難的情況,損失數額難以確定。
違約金的《
合同法》規定:第114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
違約時應當根據
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
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
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
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
違約金的,
違約方支付
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二、解除
合同是否可以提前約定?租客想提前解除房屋租賃
合同,又不想承擔
違約金的,首先想到的辦法應當提前與房東協商,與房東協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
合同。如果和房東協商不一致的,以下幾種情形,租客也是可以不承擔
違約責任的:1、雙方可以在租賃
合同中先明確約定,發生某種情況,
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不須承擔
違約責任。譬如租房是為了便利工作生活,如果工作地點發生變化,很可能需要另外租房居住。在此情況下,承租人就可以事先和出租方約定,一旦工作地點發生重大變化,可以提前解除
合同。2、找到適合的人轉租,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
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
違約金,但如果承租人在解除
合同時能以不低于原租賃
合同的條件,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則承租人不承擔上述
違約責任。租房
合同正常到期解除,雙方應當辦理交房手續,要清點物品,退還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過程應該有書面文件予以證明。在提前解除
合同的情況下,當然也少不了這些手續。除上述手續之外,提前解約還應簽訂《解除租賃
合同確認書》,對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態度如何、是否承擔
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在這份文件中加以 明確。不管解除
合同是否協商一致,雙方均應該注意保留必要的書面文件。如果是協商一致解除
合同,自然可以簽訂《解除租賃
合同確認書》,協商不一致無法簽訂 文件,則需要單方發出書面文件。
違約責任的承擔必須是有前提要件的,比如說確實存在著
違約的情況,但是這種
違約情況的話,又不能夠是屬于法人當中所規定的可以免除
違約金承擔的情形。比如說不可抗力或者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
合同的,都不需要承擔
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