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生道路
交通事故怎么投訴?道路
交通事故可以到事故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報案。《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未在道路
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
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道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
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二、哪些
交通事故必須報警?(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
保險標志的;(二)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三)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四)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的
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五)當事人不能自動移動車輛的;(六)碰撞
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三、
交通事故有哪些處理流程?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2、交通部門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
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
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
起訴。4、向人民法院
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
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5、申請強制
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由法院
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交通事故本身就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
管轄范圍,到其他部門投訴的話,其他部門也不會受理的。其實也并不是情節嚴重的
交通事故才需要報警,有的
交通事故雖然后果也不算特別嚴重,但雙方對事故責任認定有爭議的也要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