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員工工作失誤損失幾十萬公司可以辭退嗎?因員工工作失誤造成公司損失幾十萬的公司可以辭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合同法》的規定,公司可以辭退員工的情形有:1、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2、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3、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勞動者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
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6、勞動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7、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
合同的,
合同無效。二、員工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賠償嗎?1、首先應當看勞動
合同的約定及規章制度的規定。2、在員工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下,員工應當負賠償責任。3、是否全額賠償尚有爭議:有觀點認為應當和員工的過錯程序、收入水平相適應,不宜全額賠償;但也有相反的觀點認為應當全額賠償給公司造成的損失。三、公司違法辭退職工的補償金怎么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各位員工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都有相應的職責,員工需要為自己工作失誤造成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的,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高達好幾十萬元屬于情況比較嚴重的,如果是故意這樣做的,不排除有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