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
房產糾紛
起訴要多長時間才能結案?普通
房產糾紛
起訴后一般要6個月才能結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
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的規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3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0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30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二、房屋
建筑糾紛向法院
起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1、原告提交
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數提供相應數量的副本(單位加蓋公章、個人簽名),
起訴人為個體工商戶的,應以營業執照登記的業主作為原告,同時標明自己的身份;2、原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單位加蓋公章);3、被告住址證明(應為經常居住地)或被告工商登記資料(含被告自與原告發生民事法律關系到
起訴時的一切企業變更資料);4、原告委托他人代為訴訟的,須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并寫明委托事項、權限、期限及雙方聯系電話;5、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主要負責人證明書(加蓋公章);6、雙方發生民事法律關系的
合同復印件或有關
債權債務證明文書的復印件(加蓋原告公章);7、其他證明訴訟請求的材料復印件(加蓋原告公章)。
房產糾紛的結案時間主要取決于案件的難易程度,當然人民法院肯定是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延長審理時間的,另外就是在相關的程序法當中,沒有準確的規定
房產糾紛
起訴后法院開庭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