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過戶原房主來不了怎么辦
一、
房產過戶原房主來不了怎么辦?
房產過戶原房主來不了的話可以委托別人代辦,賣房子的時候,出賣人是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出賣人需要向被委托人出具授權的委托書。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權利人(申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請房屋權屬登記。
第十三條 權利人(申請人)申請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單位或者相關人的有效證件。
代理人申請登記時,除向登記機關交驗代理人的有效證件外,還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權利人(申請人)的書面委托書。
二、二手房過戶的流程是什么?
辦理過戶手續的程序如下:
1、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
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
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5、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在辦理上述手續后,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戶手續,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三、二手房過戶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賣方:如果賣方是單身無共有權人,需要攜帶身份證、
房產證、契稅票、銀行存折、戶口本、手章。如果賣方是已婚狀態,需要攜帶夫妻雙方的身份證、
房產證、契稅票、銀行存折、夫妻雙方的戶口本、手章、結婚證,有未成年子女的還需要提供未成年子女戶口本。如果賣方房屋存在共有權人,需要共有權人根據其婚姻狀況攜帶以上對應材料。
買方:如果是婚前個人(或多人)購買房屋,需要攜帶購買人身份證、戶口本、首付相關
票據及過戶時要繳納的各項稅費。如果是已婚者購買房屋,需要攜帶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首付相關專票款以及后期過戶時要繳納的各項稅費。
由此可見,對于原房主來說,總不能因為自己來不了就拖著不辦理
房產過戶,在二手房買賣
合同當中應該約定清楚辦理
房產過戶的時間,如果原房主在指定的時間內都沒有配合辦理過戶,可以追究原房主的
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