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
執行會涉及子女嗎?不會涉及子女的,因為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一條,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
執行措施后,被
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
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
執行。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被
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二、民事訴訟法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
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
執行員
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
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
執行。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
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
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
執行書或者移交
執行書,應當向被
執行人發出
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
執行措施。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
執行:(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二)據以
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三)作為被
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
遺產可供
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五)作為被
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
執行的其他情形。如果說當事人沒有任何東西任何資產可以償還債務,那么基本上就不會被強制
執行,強制
執行的發生條件一般都是有錢但是不還的情況下才會發生。強制
執行是需要受害人去法院進行申請的,申請之后法院會依法對當事人進行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