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
管轄怎么確定 一、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
管轄怎么確定
因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
商標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其中,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
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
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
管轄權。
以上就是對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保護范圍和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
管轄的介紹,希望能夠解決您的疑問。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可以通過訴訟進行解決,但是過程涉及到訴狀的書寫還有證據收集的事項,是權利人很難自己完成,為了能夠更好的維護權益,建議您咨詢專業的
商標權律師,他們在侵權方面實務經驗豐富,相信他們能夠給您更好的建議和幫助。
二、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保護范圍有什么?
《
商標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注冊
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
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保護以核準注冊的
商標為限。
如果
商標注冊人實際使用的
商標與核準注冊的
商標不一致,不僅自身的
商標專用權得不到有效保護,而且還有可能帶來四種后果:一是構成自行改變注冊商 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的違法行為;二是在自行改變的
商標與核準注冊的
商標有明顯區別,同時又標明注冊標記的情況下,構成冒充注冊
商標的違法行為;三是若 改變后的
商標同他人的注冊
商標近似,會構成侵犯他人
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四是因連續三年不使用,導致注冊
商標被撤銷。
(二)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保護以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如果
商標注冊人實際使用的商品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僅不能有效保護自身的
商標專用權,而且也有可能帶來三種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圍使用 注冊
商標,構成冒充注冊
商標的違法行為;二是因連續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導致注冊
商標被撤銷;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圍(與核定使用的商品類似的除 外)使用注冊
商標,構成侵犯他人
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在閱讀了上述內容后,相信您此時已經知道該怎么確定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
管轄法院了吧。如果是打算向法院
起訴的話,不確定
管轄法院,那么案件也是不會得到受理的,也就不能聽過訴訟方式解決相關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