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人死亡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多少?致人死亡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沒有統一規定,計算依據如下:1、喪葬費:按照
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2、死亡補償費:按照
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3、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
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4、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5、住宿費:按照
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參加處理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相關規定計算,按照當事人的
交通事故責任分擔,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二、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判刑標準是怎么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事實上,也并不見得
交通事故中死亡一方對事故不承擔任何的責任,如果死亡的當事人對車禍的發生也有一定的責任,那在一定程度上就會減輕駕駛員的賠償責任。影響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的因素是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