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單方
合同有哪些類型?1、贈予
合同贈予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
合同。贈予
合同可以發(fā)生在個人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贈予的財產不限于所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予的標的。2、借用
合同又稱“使用借貸
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將出借物無償交給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內或使用后返還原物給出借人的
合同。借用
合同的顯著特點是無償性、互助性、返還性。借用關系主要發(fā)生在朋友及熟人之間。3、保管
合同是保管人有償地或無償地為寄存人保管
合同,并在約定期限內或應寄存人的請求,返還保管物品的
合同。二、怎么區(qū)分雙務
合同和單務
合同?(1)是否適用
合同履行抗辯權。
合同履行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順序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的成立以
合同雙方存在對待給付關系為前提,因而只有雙務
合同中存在
合同履行抗辯權,單務
合同不適用這一規(guī)則。(2)風險負擔不同。在雙務
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互相依存、互為條件,如果一方當事人由于可以免責的事由導致不能履行
合同義務,發(fā)生風險負擔問題,其具體標準因
合同類型的不同而異,有交付主義、合理分擔主義、債務人主義等規(guī)則;而在單務
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義務,風險一律由債務人負擔,不會發(fā)生雙務
合同中的復雜問題。(3)因一方過錯所致
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在雙務
合同中,如果非
違約方已履行
合同,可以要求
違約方履行
合同或承擔其他
違約責任,條件具備時還可解除
合同;解除
合同并溯及既往時,守約方有權請求
違約方返還受領給付。單務
合同不發(fā)生上述后果。其實準確的來說不能叫單方
合同,應該是單務
合同和雙務
合同,兩者最主要的區(qū)別就是各自要承擔的責任義務是不一樣的。不過,簽
合同的時候也得根據
合同的內容和性質來區(qū)分是否屬于單務
合同。